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》近日印發,這是時隔37年重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配套文件,通過一個個破解城市發展難題的“實招”和“時間表”,勾畫了“十三五”乃至未來一段時間中國城市發展的具體“路線圖”。以下是小編梳理的該文件針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一些新提法,以與讀者共享。
科學、合理規劃城市
“城市規劃在城市發展中起著戰略引領和剛性控制的重要作用。”針對城市規劃存在的問題,文件明確了城市規劃定位,提出“剛性”要求:
制定規劃要依法——城市總體規劃由本級政府編制、社會公眾參與、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、上級政府審批。
“打架”規劃要整合——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,推進兩圖合一。在有條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規劃管理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合—。
嚴格依法執行規劃——凡是違反規劃的行為都要嚴肅追究責任。城市總體規劃的修改,必須經原審批機關同意,并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,從制度上防止隨意修改規劃等現象。
規劃督察全覆蓋——全面推行城市規劃委員會制度。健全國家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,實現規劃督察全覆蓋。要定期通報考核結果,作為城市領導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
一張藍圖干到底——把以人為本、尊重自然、傳承歷史、綠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規劃全過程,增強規劃的前瞻性、嚴肅性和連續性。
提高城市設計水平——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,通過城市設計,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統籌城市建筑布局,協調城市景觀風貌,體現城市地域特征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。
實現可持續發展
城市的無序擴張,消耗掉的是耕地,絕大部分是肥沃良田。堅守耕地和基本農田紅線,給城市劃定開發邊界,是實現城市可持續性發展的前提。
文件提出,“把保護基本農田放在優先地位,保證生態用地,合理安排建設用地,推動城市集約發展。”“加強空間開發管制,劃定城市開發邊界,根據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能力,引導調控城市規模。”“嚴控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設立,凡不符合城鎮體系規劃、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建設的,一律按違法處理。”
點評:隨著城鎮化的迅猛發展,很多城市貪大求快,無序發展,大量占用城市周邊用地,給城市的可持續性發展帶來挑戰,意見提出城市發展要堅守耕地和基本農田底線,給城市劃定開發邊界,能終結城市經濟過于依賴高耗能、高耗地的發展模式,給城市擴張戴上“緊箍咒”。
新的建筑方針
為適應城市發展的新形勢,文件提出建筑八字方針“適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”。
圖為長壽古鎮
重視傳統。要在具備條件的地方,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,可以使用西方已經在用的新型防腐、防潮、防火、可建高層的木材料,傳承發揚中國的建筑傳統。
推廣街區制,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。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,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,為公共服務留出公共空間。
窄馬路、密路網。建設快速路、主次干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,并要求城市公園原則上要免費向居民開放,限期清理騰退違規占用的公共空間。
更多應用綠色技術。推廣建筑節能技術,提高節能標準,根據不同地區氣候特點,應用地源熱泵、水源熱泵、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技術,發展綠色節能建筑。
倡導開展建筑評論。建筑是八大藝術門類之一,可以展開藝術評論。當前建筑領域出現了一系列的類似“秋褲樓”、“元寶樓”等“奇奇怪怪”建筑,社會輿論除了起外號,其實還可以做更多。
點評:從50年代新中國提出的“實用、經濟、可能條件下注意美觀”的建筑方針到現在提出的新的八字方針:“適用、經濟、綠色、美觀”的變化,反映了中央對城市發展規律的尊重,也是我國城市發展理念的一次巨大進步。
加強城市監管
一座城市的發展,需要綜合各種資源要素,因而一套有效的監督機制、及時的糾錯機制來隨時提醒城市發展中的沖動、盲目,以保障這座城市能在良性發展軌道上發展是必需的。
城市建設管理,離不開方方面面的監管。文件提出,加強規劃實施的社會監督,利用衛星遙感監測等多種手段共同監督規劃實施,加強建筑安全監管,加強城市安全監管,提高環境監管能力……
點評:規劃法等行政法與刑法之間的銜接若能實現,無疑將為任性的違法規劃、私搭亂建套上枷鎖,也有望解決官員“為公違法”難以入刑的問題。
用法律來保障
引入和完善法律機制,以便更好地進行城市治理。
文件提出,“依法制定、嚴格依法執行——要用5年左右時間,全面清查并處理建成區違法建設,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”“研究推動城鄉規劃法與刑法銜接,嚴厲懲處規劃建設管理違法行為,強化法律責任追究,提高違法違規成本”“提高環境監管能力,加大執法力度,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”……
點評:規劃法等行政法與刑法之間的銜接若能實現,無疑將為任性的違法規劃、私搭亂建套上枷鎖,也有望解決官員“為公違法”難以入刑的問題。
來源:新華網、央廣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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